2024年10月1日,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聯(lián)合發(fā)文《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準入及行業(yè)規(guī)范管理的公告》,其中第四點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強化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管理,嚴格核驗銷售發(fā)票、產品合格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
“2024年11月1日起,對2024年10月31日前銷售的、因未完成認證變更而暫停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可辦理登記上牌;對2024年11月1日后銷售的、不具有有效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登記上牌,并將有關線索及時移送同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p>
11月1日起,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及修改單正式實施,將作為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依據(jù)標準:
1.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2.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3.GB 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及第1號修改單;4.GB 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guī)范》。
屆時,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裝配充電器和裝配鋰離子蓄電池將不得生產、銷售、進口。非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將不再上牌。
根據(jù)《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明確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以下這幾個要求。
1.車速最高不能超過25千米每小時;
2.整車的重量包含電瓶在內不能超過55千克;
3.電動車的電機功率方面不能超過400瓦;
4.電動車的電瓶標定的電壓小于等于48伏;
5.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有腳踏騎行功能,也就是必須要有腳蹬子;
6.電動自行車必須經過3C認證。
門店正在清庫存
老板娘說再進貨就是新標車
時速不能超25公里
蕭山劉女士剛通過以舊換新(舊的折了400元,她補了1100元)買了一輛新的電動自行車,劉女士說,這輛車可以提速到40公里/小時,門店告訴她,11月起,像她這樣的電動自行車就買不到了,新國標最高時速只能達到25公里,而且后座也不能加裝儲藏箱。劉女士對儲藏箱沒什么要求,但她說,25公里的時速有點低。
展開全文
記者來到蕭山明星路一家電動自行車專賣店,門店只有十幾個平方,停放了20多輛車。一輛售價1300元的紅色電動車,老板娘說,這個時速能達40公里,“最好今天買,過兩天就買不到了,我們店還可以代辦車牌?!?/p>
“這20輛是庫存,明天可能就賣光了,現(xiàn)在還有折扣。下一批新貨要執(zhí)行新國標,速度只有25公里每小時,后座還不能加儲藏箱,大功率的電動車也沒有了?!?/p>
如果顧客提出自己改裝呢?
老板娘說:“改裝不了,出廠就限制了,修車的都沒法改裝,那一塊被鎖住了。要買就是這兩天,11月過來的都是新國標車,舊車都沒法上牌沒法上路。”
記者來到另一家門店,店內有3位顧客在選車。店員小伙告訴記者,這是店里最后一批時速超過25公里的車,過兩天再來的,就是不能超過這個時速的了。
記者在一家網絡銷售平臺看到,銷量靠前的幾個商家,標注的都是新國標電動車,最大時速25公里。記者詢問客服,有沒有時速更高的?客服推薦買電動摩托車,但是屬于機動車,要有駕照。
記者咨詢了多家店鋪,客服的回答都是,超過25公里每小時的是電動摩托車,要有駕照才能開。
昨天中午11點,記者來到蕭山區(qū)非機動車車管所。
一位車主從義橋騎著一輛新電動車過來上牌。工作人員仔細查驗了3C認證,掃碼對比了圖示和實車的一致性,但是車主沒帶來產品合格證,只能下午帶過來后再上牌。工作人員告訴他,盡快過來辦理,到11月就無法辦理上牌手續(xù)了。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1月起,上牌要有3C認證,時速也不能超過25公里,到時候會現(xiàn)場測試,用的是傳統(tǒng)方法,支起立架拉一下車速。
工作人員還說,線下上牌一般門店都可以,現(xiàn)在線上上牌的人非常多。
蕭山區(qū)市監(jiān)局:
購車須注意4個方面
蕭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沈莉萍告訴記者,執(zhí)行新國標以后,對電動車有要求,整車不超過55公斤,寬不超過40厘米,長不超過110厘米。有些顧客要求鋰電池換鉛酸電池,或鉛酸電池換鋰電池也是不允許的,有些電動車在踏板處加裝電池也是不被允許的。
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每年會對商家檢查,如果經檢測為非國標,將進行處罰。
電池用久了或損壞需要更換,也只能換原品牌原規(guī)格電池,不能更換其他品牌電池。
選購電動自行車時,應當注意以下4個方面:
1.認準3C標志。電動自行車的3C標志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簡稱,3C標志應該是清晰可見的,通常位于電動自行車的車架上或者其他顯眼的位置。
2.掃描車輛合格證上的二維碼,將信息與實車進行比對,特別是蓄電池、充電器等關鍵零部件是否與CCC證書、合格證信息一致。
3.選擇證照齊全、市場信譽度高、經營穩(wěn)定的商家,盡量在正規(guī)電商平臺的品牌旗艦店購買,并向商家索要發(fā)票或憑證。
4.嚴禁改裝,嚴禁解除或改動限速裝置、嚴禁改裝或加裝蓄電池、嚴禁加裝車篷、保險杠、鞍座、靠背等非原車配件。
沈莉萍最后強調一定要保管好產品合格證,哪怕是線上購買,各種參數(shù)也要與產品合格證上一致。
1個月前浙江5部門聯(lián)合發(fā)文
9月29日,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廳等5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浙江省電動自行車銷售及維修單位合規(guī)經營指引》:
一、要合法經營,依法取得涵蓋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銷售、維修經營范圍的營業(yè)執(zhí)照,嚴格遵守電動自行車行業(yè)自律公約,不準無照經營,不準超范圍經營。
二、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guī),采購合格產品,建立并執(zhí)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準銷售、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和強制性認證要求的產品。
三、要合規(guī)維修,更換合格零部件,不準違規(guī)加裝、改裝蓄電池和電池倉,不準更換48伏以上蓄電池,不準“鉛改鋰”或“鋰改鉛”,不準拆除或改變限速裝置,不準加裝車篷、支架等影響駕駛安全的裝置,不準違規(guī)翻新廢舊蓄電池。
四、要嚴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配置相應消防設施設備,經營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滅火器材,廢舊蓄電池應放置在獨立區(qū)域內,并設置獨立式煙感探測器和應急水桶等設施,不準將蓄電池與易燃物混合存放,不準疊放蓄電池,不準擅自拆除、損壞消防設施設備和安全逃生標識。
五、要合規(guī)處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等要求,配合做好廢舊車、電池的后續(xù)處置,不準將廢舊車、電池移交至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處理。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評論